[摘要] 4月22日,中北春城成立业主委员会前期协调会在二期会所会议室举行。中北春城有关领导、物业、街道办事处以及业主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就成立中北春城业主委员会进行了热烈商讨,最终得出先行发布成立业主委员会公告,并尽快制定出中北春城小区业主委员成立会时间表的决议。
4月22日,中北春城成立业主委员会前期协调会在会所会议室举行。中北春城有关领导、物业、街道办事处以及业主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就成立中北春城业主委员会进行了热烈商讨,最终得出先行发布成立中北春城三期业主委员会公告,并尽快制定出中北春城小区业主委员成立会时间表的决议。
“中北春城三期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图片来自中北论坛)
据中北春城业主论坛版主“心水涟漪”披露,23日下午17时,和平街道办事处如期张贴出《关于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北春城三期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针对这份《公告》,业主网友“心水涟漪”提出了几点疑义,并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期之内,业主有权对公告中的条款提出质疑。在“心水涟漪”的帖子发言中,这些疑义包括:
、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学历问题。根据《哈尔滨市物业管理项目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资料汇编》的规定,要求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街道办发送的电子版公告中第三条第四款也写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实际张贴在单元门上面的公告上却写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第二、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之中住宅业主代表与非住宅业主代表的比例问题。街道办发布的《公告》指出: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由业主联名推荐或自荐产生,其中:住宅业主代表11名,非住宅(指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其他类型物业)业主代表2名。问题出现在25栋、26栋、27栋、29栋、42栋、43栋、52栋等7栋楼存在商业用房,但非住宅物业仍占绝大多数,无论从面积计算还是从户数计算,非住宅业主代表不会超过2%,而现在的情况是,非住宅业主代表达到2名,比例达到了15.4%,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这在无形中剥夺了住宅业主的权力。
最后,“心水涟漪”表示,针对以上两点疑义,24日以他为代表的业主将向街道办提出质询,具体结果会及时向业主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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