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2月20日,甬版“国八条”正式落地,在重申国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对控制房价、加强住房保障、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拓展。
9月1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叫停地方加名税、除名或收契税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也即是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达成共识,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10月10日,国务院五政策力挺保障房
1、确保用地供应,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2、增加政府投入,住房公积金增值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3、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加大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利率下浮时其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
5、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10月24日,“商”转“公”的新政策出台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在财政综合工作会议上透露,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出于减轻自住型购房者经济压力的考虑,10月24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人行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宁波监管局日前联合出台了房贷“商”转“公”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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