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个体户自营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哈尔滨新闻网  2012-04-13 11:07

[摘要]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省地税部门通过实施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全省就业水平提升。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于勇澜)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省地税部门通过实施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全省就业水平提升。据悉,我省将进一步研究扩大税收减免问题,如下调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对月营业收入2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自有经营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农民从专业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还,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据了解,在2008年我省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上限5000元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自2011年11月1日起,省地税部门又将按月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2万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500元,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上限,全省因此又有4.2万户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和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对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微企,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今年1月1日起,又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实行所得税减免政策。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哈尔滨房天下官微

关于房子的一切都在这儿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