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常情况下,居民住宅与非居民住宅供热的界定,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供热面积也是以房屋产权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列入所有权证的面积,即“赠送面积”,有供热设施的应收费,没有供热设施的不收费。
现在越来越多的市民准备交采暖费,一些购买带有开发商“赠送面积”房屋的市民与供热单位产生了疑义:坡屋顶、跃层、夹层、车库的房屋,采暖费到底该怎么算?
可是近几年,不少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特殊设计,出现了跃层、坡屋顶的房屋结构,许多市民买房子时得到了所谓的“赠送面积”。
但正常情况下,居民住宅与非居民住宅供热的界定,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供热面积也是以房屋产权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列入所有权证的面积,即“赠送面积”,有供热设施的应收费,没有供热设施的不收费。
如果经供热单位同意,用户自行安装供热设施,可参照标准由供用热双方协商议定收费。
收费标准
与居民住宅一体的车库、仓房有供热设施的,将按照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执行。
非居民住宅供热,“赠送面积”中有供热设施的,是以室内净高4米为限,每超过0.3米(含0.3米)加价10%,不足0.3米不加价;
室内净高如果超过7米,由双方协商收费。
供热单位收费后,必须按相应的标准供热,并确保温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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