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阶梯水价实行大半年 已有居民登上第二阶

新晚报  2016-08-10 13:44

[摘要] 近日,有供水公司抄表员告诉市民吴女士:“你家的水费要多交一点了。”咨询后,吴女士才想起来,从今年开始,哈市实行阶梯水价,超过标准的每吨就要多付费。吴女士家中有小孩和老人,一家人住在一起,每天的用水量都很大,从年初到现在,用水累计超过了150吨,因此进入了阶梯水价执行标准的“第二梯队”。

近日,有供水公司抄表员告诉市民吴女士:“你家的水费要多交一点了。”咨询后,吴女士才想起来,从今年开始,哈市实行阶梯水价,超过标准的每吨就要多付费。吴女士家中有小孩和老人,一家人住在一起,每天的用水量都很大,从年初到现在,用水累计超过了150吨,因此进入了阶梯水价执行标准的“第二梯队”。

大半年过去,有居民用水“撞线”

吴女士告诉记者,家里有卧床的老人,而且年初添了小外孙,再加上今年的夏天格外热,每天大人和孩子都要冲凉,所以用水量很大。收到水费的欠费通知单时,刚开始她以为是抄表员弄错了,经过咨询后知道,原来是自家的用水超过了“标准”。

经查询,吴女士得知,如果家里的年用水量累计超过150吨,就开始按阶梯水价收费,超出部分一吨水要交3.60元,比正常水价多了1.20元。“抄表员提醒,我家现在是第二阶梯的用水标准,得省着点用了。要是达到第三阶梯,一吨水要交7.20元。”吴女士说,过去用水不太节省,现在可要注意了。

以年度用水量划分三个档次

哈尔滨供水集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为鼓励市民合理、节约用水,自今年1月1日起,对哈市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范围包括:使用磨盘山水源、通过城市管网供水、实行“一户一表”(含“一户多表”)的居民用户。其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照水表计量的用水量计收水费;“一户多表”居民用户,按照各分表计量用水量之和计收水费。

水量超标水费咋算

那么,供水部门是如何计算水费的呢?

哈市供水集团的相关人员介绍说,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以年度(12个月)作为1个计量缴费周期。1个计量缴费周期中的居民用户用水量,按照相应的阶梯水量及阶梯价格计收水费。

也就是说,居民家的用水量,一旦年累计超过150立方米(含),就开始执行阶梯水价了。对变更或注销用水户名的居民用户,变更或注销之日前发生的不满一个计量缴费周期的用水量,均依据一个计量缴费周期的相应阶梯水量额度、按实际发生抄表水量计收阶梯水价。

“根据2014年的实际用水量测算,哈市95.97%居民用户的年用水量都在阶梯范围,不用增加用水支出。”哈尔滨供水集团相关负责人说。

供水部门答疑

■如何查询用了多少水?

居民可持身份证到所在辖区的区供水营业厅查询,可以直接获知本周期内各阶梯用水量。

■计费周期如何计算?

整年度12个月为一个计费周期。以今年次入户抄表的数据为本周期开始。

例如,1月1日抄表的,计费周期到今年的12月31日;2月1日抄表的,则到明年1月31日为一个计费周期。

■二、三阶梯水费何时结算?

从计量周期开始,累加用水量到150立方米,则进入第二阶梯缴费,以此类推。

例如,截至6月份,居民用户的用水量为151立方米,当月交费中,超出来的1立方米水费就按第二阶梯水费标准交费。

■哪些家庭用水量大?

用水量受季节性影响,夏季用水量较大。此外,有卧床病人、孩子、三代人同住的家庭,用水量在一段时期内会有所增加,但波动性较大,因此,很难完全定位。

■没有实行“一户一表”的如何收费?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未安装水表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其生活用水价格在阶梯水价每立方米2.40元基础上上浮0.20元,执行每立方米2.60元。

■特殊人群是否有优惠政策?

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其生活用水价格仍执行每立方米1.30元标准。

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和《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其生活用水价格仍执行每立方米2.40元标准。

阶梯水价标准

阶梯

年用水量在150立方米(含)以下的,水价标准执行每立方米2.40元。

第二阶梯

年用水量在150立方米至250立方米(含)的,水价标准执行每立方米3.60元。

第三阶梯

年用水量250立方米以上,水价每立方米7.20元。

看看阶梯水价咋计算

以年用水量251吨为例

阶梯水费: 150立方米×2.40元/立方米=360元

第二阶梯水费: (250立方米—150立方米)×3.60元/立方米=360元

第三阶梯水费:(251立方米—250立方米)×7.20元/立方米=7.20元

共计:727.2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哈尔滨房天下官微

关于房子的一切都在这儿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