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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关键词解读哈尔滨新出台楼市去库存新政

哈尔滨日报   2016-11-15 10:14

[摘要] 《哈尔滨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根据《意见》,哈尔滨将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实施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供给调控,引导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

原标题:实行差别化供地 加强房地产调控

《哈尔滨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哈尔滨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根据《意见》,哈尔滨将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实施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供给调控,引导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1:供地政策

实行有保有压、因域施策的供地政策,支持发展养老、旅游、 、体育等跨界地产

根据《意见》,哈尔滨将实行有保有压、因域施策的供地政策。在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养老、旅游、 及体育等功能性地产土地供应的前提下,优化协调区域用地供应。对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发展养老、旅游、 、体育等跨界地产。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后适当调整户型结构。

关键词2:棚改货币化

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棚改重点向阿城、呼兰倾斜

根据《意见》,未来3年,哈尔滨要加大对阿城区、呼兰区棚户区改造力度,市级统筹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向阿城区、呼兰区倾斜。哈尔滨将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2016年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并逐年递增。将搭建房源展供服务平台,组织开发企业以优惠价格提供商品住房房源,在平台上统一登记、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对被征收人除被征收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其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商品住房,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关键词3:公租房

放宽保障性住房资格门槛,降低准入条件

根据《意见》,哈尔滨将深化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提供住房保障。原则上不再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在新出让地块中不再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化。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放宽保障性住房资格准入门槛,降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等方面准入条件要求,不断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关键词4: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长期持有房源用于租赁经营,对住房租赁者给予税收优惠

根据《意见》,哈尔滨将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搭建住房租赁信息 服务平台,为住房租赁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 购买库存商品房,增加租赁市场房源供应。推动规模化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新建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市场租赁或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经营。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关键词5:公积金

个人贷款额度上限调至60万元,低首付款比例减至20%

根据《意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一人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两人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对建户且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及同一 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低首付款比例由30%减至20%。

关键词6:农民进城购房

进城务工农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意见》,哈尔滨将为进城务工人员开设缴存账户建立“绿色”通道,使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消费能力。鼓励阿城区开展农民购房信贷政策试点工作,并于完善成熟后逐步进行推广。

哈尔滨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市域范围内取消农业 与非农业 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 。农民进城购房取得居住证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 相关条件的,保障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 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关键词7:交易税

减征契税,购买两年以上住房对外销售免征 税

根据《意见》,对个人购买家庭 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 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税。

关键词8:贷款

简化贷款受理流程,实行差异化优惠定价政策

根据《意见》,鼓励市属银行机构大力发展个人购房贷款业务,简化贷款受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差异化优惠定价政策,大限度满足广大市民的购房贷款需求。加大银行机构对房地产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市属银行机构继续向通过审批的已提款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对还贷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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