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活报持续报道居民家供暖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关注。4日气温持续走低,哈尔滨市要求市、区供热办即日起对供热低温户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热企与市区联动的形式,建立长效整改问责机制。
生活报连续报道
哈尔滨市、区供热办
组成检查组昨起排查低温户
排查首日 多数冷屋暖起来了
地点1:建筑街100号1单元103室
22.4℃ 屋里能穿短袖
4日9时许,生活报记者跟随市、区供热办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位于南岗区机务小区的换热站,换热站的参数显示,供水温度达到54.9℃,回水温度达到48.1℃。华电集团哈发供热公司副总经理范伟峰告诉记者,该区域是管网的尾端,他们已加了循环泵,整个系统的参数趋于正常,待明年夏天进行二级管网改造和居民家的分户改造。
随后,生活报记者跟随检查人员来到民益街115号5单元103室,测量的温度为22℃。记者又来到建筑街100号1单元103室,这是一家面点制作培训班,一位学员穿着短袖,检查人员测温显示为22.4℃。
地点2:文化街70号2单元202室
卧室16.4℃ 仍未达标
在南岗区文化街70号2单元202室,客厅的暖气热乎,但两个卧室的暖气只是温乎,经测量大屋的室温只有16.4℃。而201室的室温达到了23℃。
市热力公司第六分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个单元是老楼,管线存在老化、堵塞的问题。今年他们准备进行分户改造,但有一家没同意,他们将继续做工作争取明年夏天进行改造。对于个别居民家暖气不热的问题,他们将进行问题排查,尽快解决室温不达标问题。
地点3:宣西小区46栋5单元301室
居民家温度计显示26℃
11时许,检查组来到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锅炉房,三台40吨的锅炉都在运转。生产部长李万涛告诉记者,现在三台锅炉都是24运转。检查人员来到宣西小区46栋5单元301室,居民自家温度计显示26℃。检查组随后又走访了楼上居民,室温都达标。
哈尔滨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为确保居民住上暖屋子,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区供热办已组成检查组,对低温户进行全面排查,各供热企业也要展开自查,并把整改方案上报到市、区供热办,检查组将随机进行抽查,以确保市民家中室温达标。
暖气还不热?
看看您或周围邻居有没有以下行为
7种行为将被视为窃热
公安部门将按照窃热“价值”
或将追究窃热人员的刑事责任
7种行为视为窃热
1.擅自在供热设施上私接管道或加装放水装置,获取供热热能、热水;
2.擅自在供热设施上加装循环水泵;
3.擅自将供热用散热器改装为换热器,将供热热能用于其他用途;
4.采用热计量方式计取热费的,擅自拆除、损坏、改装、跨越供热计量装置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供热计量装置正常使用,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
5.擅自增加供热面积或瞒报用热面积;
6.已办理停热或被供热企业停热,在停热期间擅自恢复供热;
7.采用其他方式盗取城市供热热能、热水。
没有以上行为
还是不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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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标准在此
退热费三档标准
室温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
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
室温低于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
退热费计算公式为:退还热费总额=日标准热费×室内温度不达标天数×室内温度不达标退还热费比例(日标准热费=用户应交热费总额÷年度供热期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