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有关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通知。根据哈尔滨市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的"参照标准",从2019年11月开始办理房贷业务的借款人月供可降千余元。根据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借款人可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由该机构发放新贷款以替换原有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新贷款的利率将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但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布的数据,哈尔滨市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已经历了三次调整。以一位借款人办理的200万元30年期贷款为例,根据不同办理时间,贷款利率的降幅将在85个基点到50个基点之间,相应的月供将节省1017.29元到574.68元不等。各家银行将根据总行通知认真执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要求,并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进行利率调整。后续进展信息将在银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网点等渠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