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该办法,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总量按每万城镇常住人口18名核定,平均每250户常住人口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工作职责包括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组织监督活动、履行社区专职网格员职责以及其他任务。薪酬体系由薪酬等级部分、工龄奖励部分、职业津贴部分、学历津贴部分、岗位绩效部分和特殊表彰部分组成。社区工作者享受职工保险、带薪休假等福利。这一办法将构建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工作能力和明确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