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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存量房交易网签合同拟出新规,线上房源核验更便捷

哈尔滨房小秘2023-09-16 02:54:43来自北京市

哈尔滨市住建局起草了《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规规定在二手房交易网签合同时,可以通过住建局官方公众号进行房源核验房屋交易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也可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交易。此外,房屋交易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资金监管,确保交易款项安全。禁止房产中介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原摘要: “今后,在二手房交易网签合同时,可以通过哈市住建局官方公众号进行房源核验了。”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提升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水平,哈市住建局起草了《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相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cc3349@126.com。房屋交易当事人自行交易可自行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根据《细则》,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交易的,应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存量房网签备案服务,经纪机构应协助房屋交易当事人在服务平台签订《黑龙江省房地产经纪居间服务合同》和《哈尔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备案,履行相关责任。对于房屋交易当事人自行交易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签备案服务点应协助房屋交易当事人在服务平台签订《买卖合同》并备案;房屋交易当事人也可通过“哈尔滨住建”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在办理网签备案时应向实施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即: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交易当事人身份证明。“哈尔滨住建”公众号可进行房源核验根据《细则》,网签备案分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交易的和房屋交易当事人自行交易的。这两种交易方式首先都需要进行房源核验,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卖方委托,核查卖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卖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在服务平台录入不动产权证号、卖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系统自动核查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情况;若存在限制交易情况,应及时告知房屋交易当事人不能办理网签备案的原因。对于房屋交易当事人自行交易的,当事人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签备案服务点,在服务平台通过不动产权证号、卖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核查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情况;若存在限制交易情况,服务点应及时告知房屋交易当事人不能办理网签备案的原因。房屋交易当事人通过“哈尔滨住建”微信公众号存量房网签房屋核验功能填写不动产权证号、卖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核查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情况;若存在限制交易情况,公众号自动反馈房屋交易当事人不能办理网签备案的原因。房屋交易当事人自愿选择资金监管根据《细则》,房屋交易当事人对于定金首付款和全款等自愿选择是否监管。其中,对于定金监管,房屋交易当事人可自愿选择定金是否监管,放弃监管的须在服务平台签署《房屋买卖定金自行交付协议书》,由房屋交易当事人进行人脸识别及电子签字;选择监管的可根据《居间合同》中已确认的监管银行直接在经纪机构或到监管银行网点进行监管。对于交易资金监管,房屋交易当事人在完成《居间合同》网签备案后,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 在资金监管期限内,持相关材料到监管银行进行资金监管,资金监管完成后由监管银行将资金监管信息实时上传。此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应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在贷款审批完成后将相关信息实时共享。服务平台自动比对监管金额和所批贷款金额的总和是否与总购房款一致,当一致时,房屋交易当事人可进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并进行备案。房产中介禁止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根据《细则》,实施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即:经纪机构未通过服务平台进行存量房交易经纪活动;经纪机构隐瞒经纪行为而让房屋交易当事人以自行交易方式申报网上签约,对房屋交易当事人身份核验和房源核验未尽到合理审慎审查义务;未经房屋交易当事人委托擅自进行相关系统操作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为房屋交易当事人进行系统操作;出借网签账号或登录秘钥供他人使用;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以合同网签备案为由违规收取服务费用;其它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为此,实施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规范使用服务平台,对违反网签备案相关规定的,市住建局有权停止其使用服务平台,将违规行为公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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