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从9月27日起,哈市将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政策,即“认房不认贷”。该政策适用于首次贷款已结清且购房地没有其他房产的职工家庭,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也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此举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根据《通知》,购房套数认定以购房地政府认定的结果为准。职工家庭在购房地没有其他住房且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已经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只要购房地没有其他房产,也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将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请注意,以上信息来源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将于9月27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