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的公积金政策,从9月27日开始执行。根据新政策,只要是首次贷款已结清且购房地没有其他房产的职工家庭,以及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都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这一政策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购房套数的认定以购房地政府认定结果为准。职工家庭在购房地没有其他住房且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已经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只要购房地没有其他房产,也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将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新政策将于9月27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