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租”现象在许多大城市都存在。不可否认,“群租”现象存在人身安全、噪音扰民、火灾隐患、转租纠纷等等需要规范的现象。“群租”现象还造成了小区品质下降,引起其他业主的强烈不满。因此对“群租”现象进行整治是必要的。
反思:建好廉租房,再来治“群租”
在高涨的房价面前,“合租”、“群租”完全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事实上,有谁不愿意拥有舒适的私人空间,而去主动选择“集体宿舍”来居住呢?在上海、北京等地,有消息显示,连市郊两室的毛坯房,租金每月都在1500元以上,中心市区的租房价格,更是高得令人目瞪口呆,以至于这些城市很多“白领”阶层,都不得不选择“合租”或“群租”。而对于广大的外来工与城市低收入群体而言就更不足以支撑昂贵的租金。这样的一纸公文,等于是将部分合租群体从“拼房”中挤出来,他们必然要承载更大的经济负担。这种结局,都无不伴随着民生的艰难与沉重。这本身就足以说明,政府在管理上陷于某种缺位或错位。
政府在未能提供充足的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没有做好充分的社会住房保障的前提下,却以行政干预的手段,来规定租房人必须一人租一间房,这只能说明政府把手伸进不该管的领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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